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海域【2016】34号、35号文件},依法组织公开挂牌出让两宗海域使用权(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编号 | 位置范围 | 宗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出让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宁蕉海(挂)字〔2016〕3号 | 位于宁德市七都镇三屿村与八都镇云淡岛之间海域 | 48.6181公顷 | 工业用海 | 填海造地---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用于发展海洋生物科技等节能环保产业项目 | 1.0-1.6 | 40%-60% | 50年 | 3000 | 600 |
宁蕉海(挂)字〔2016〕4号 | 位于宁德市七都镇三屿村与八都镇云淡岛之间海域 | 48.6001公顷 | 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工业项目建设 | 3000 | 600 |
具体宗海规划意见以宁德市人民政府{宁政文【2015】362号}及宁德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分局{宁规蕉函【2016】17号}文件为准。挂牌出让宗海的其他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期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自然人竞买人竞得海域使用权后,需成立相应资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明确在公司中的股份。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海域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宁德市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承办。申请人可向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出让文件、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24日17时止。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款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至2016年9月24日17时止。
七、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在2016年9月24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9日16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时间:2016年9月29日16:30时开始,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及现场竞价活动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举行。
九、其他事项:本次挂牌出让宗海不设保留底价,成交价不含契税及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南环路17号燃料综合大楼6层、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天湖路祥和楼2层
联系电话:0593-2865617、2915157、2995858 联 系 人:陈先生、林女士、王先生
开户单位: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账 号:409171151656
宁德市蕉城区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