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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9-13 08:25:00

  为进一步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门从事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计划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2、招聘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奉献;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至1994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学历类别 性别 年龄 身高 面向地区
蕉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 工作人员 2 文学、新闻学,秘书学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男女各一名 35周岁以下   面向宁德地区

  注:专业类别参照《2016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蕉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地址:蕉城区八一五中路原公交大厦六层。联系人:潘昌锦,联系电话:15160110957,0593-2079553。
  3、有关要求:应聘者将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经验证明、近期免冠白底彩照1寸4张至蕉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报名。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应聘者要对自己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负责,招聘中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4日~9月30日: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6年10月11日: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者,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工资待遇为2000至2800,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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