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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蕉城区第二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二届十佳通

2016-10-20 11:09:36 三都澳侨报

宁区委宣〔2016〕28号
关于开展“蕉城区第二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二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后发快进,打响了“产业城•先行区”攻坚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新闻工作者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认真履行新闻工作者的各项职能,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了一大批具有影响的新闻作品,很好地宣传了蕉城的良好形象,展示了我区改革开放的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为了表彰先进,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蕉城区第二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二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每两年评比一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蕉城区第二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二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区新闻队伍建设的成绩,表彰一批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在落实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中的成果,学习宣传优秀新闻工作者先进事迹,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继续更好的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进一步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我区新闻战线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分两个系列:
  1、十佳新闻工作者:区属各媒体从事新闻工作的干部职工,其中包括记者、编辑、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通联、校对和有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
  2、十佳通讯员: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从事新闻报道的工作人员。
  三、评选标准:
  1、十佳新闻工作者:参选的记者、编辑、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通联、校对等人员的作品原则上必须在2015—2016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奖1次或市级奖2次;参选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2015—2016年度内无差错事故,且获得至少1次市级以上单项奖。
  2、十佳通讯员:参选的通讯员需2015—2016年度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50篇次以上,附代表作5篇。   
  四、推荐名额分配
  1、十佳新闻工作者:蕉城区新闻中心6名、蕉城区电视新闻宣传中心4名;
  2、十佳通讯员:各乡镇(街道)推荐1名,区直各单位推荐1名。
  五、评选程序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十佳新闻工作者候选人,从区属各媒体从业人员产生,按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
  (二)十佳通讯员从各乡镇、区直各单位组织候选人中产生,候选人认真填写参评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评者参评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一式3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区委宣传部外宣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2535377,联系人:柯婧婷。
  (四)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六、奖励办法
  拟评出蕉城区“十佳新闻工作者”10名、“十佳通讯员”1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定于11月8日记者节前后进行颁奖。
  附件:
  1、http://www.ndnews.cn/uploadfile/2016/1020/20161020111929645.doc“蕉城区第二届十佳新闻工作者”、“蕉城区第二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蕉城在线下载)
  2、蕉城区第二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表http://www.ndnews.cn/uploadfile/2016/1020/20161020111951934.doc(蕉城在线下载)
  3、蕉城区第二届十佳通讯员参评表http://www.ndnews.cn/uploadfile/2016/1020/20161020112009944.doc(蕉城在线下载)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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