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栏 > 通知公告 >

关于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12-26 16:01:18
  2016年12月25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翁扬毅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港城一体、产城联动、宜业宜居”新蕉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