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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蕉城区委第三轮巡察展开

2017-08-18 18:10:27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的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16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经信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党组和八都镇党委、八都镇南岗村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对村党支部的巡察时间为15天左右)。

组  别 区委巡察
一组
区委巡察
二组
区委巡察
三组
区委巡察
四组
区委巡察
五组
被巡察
党组织
区经信局党组 区财政局党组 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区商务局党组 八都镇党委、
八都镇南岗村党支部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蔡启鹏
副组长:林日象
       罗  恬
组  长:叶剑文
副组长:林秀清
        陈 晨
组  长:黄专平
副组长:陈  翀
        宋佳尧
组  长:林润秋
副组长:郭秋森
        
组  长:林庆星
副组长:黄  立
      赵巧凤
专门值班电    话 17306053101
(8:00-20:00)
18060322102
(8:00-20:00)
17318386663
(8:00-20:00)
17318386664
(8:00-20:00)
17318386665
(8:00-20:00)
通  信
地  址
宁德市701邮政信箱
(邮编:352100)
宁德市601邮政
信箱
(邮编:352100)
宁德市801邮政信箱
(邮编:352100)
宁德市901邮政
信箱
(邮编:352100)
宁德市蕉城区110信箱
(邮编:352108)
信  访
受  理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或内设(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结合乡镇、村特点,重点受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以及“雁过拨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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