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的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16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经信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党组和八都镇党委、八都镇南岗村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对村党支部的巡察时间为15天左右)。
组 别 | 区委巡察 一组 |
区委巡察 二组 |
区委巡察 三组 |
区委巡察 四组 |
区委巡察 五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区经信局党组 | 区财政局党组 | 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 区商务局党组 | 八都镇党委、 八都镇南岗村党支部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蔡启鹏 副组长:林日象 罗 恬 |
组 长:叶剑文 副组长:林秀清 陈 晨 |
组 长:黄专平 副组长:陈 翀 宋佳尧 |
组 长:林润秋 副组长:郭秋森 |
组 长:林庆星 副组长:黄 立 赵巧凤 |
专门值班电 话 | 17306053101 (8:00-20:00) |
18060322102 (8:00-20:00) |
17318386663 (8:00-20:00) |
17318386664 (8:00-20:00) |
17318386665 (8:00-20:00) |
通 信 地 址 |
宁德市701邮政信箱 (邮编:352100) |
宁德市601邮政 信箱 (邮编:352100) |
宁德市801邮政信箱 (邮编:352100) |
宁德市901邮政 信箱 (邮编:352100) |
宁德市蕉城区110信箱 (邮编:352108) |
信 访 受 理 |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或内设(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结合乡镇、村特点,重点受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以及“雁过拨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