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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12-22 11:33:18 三都澳侨报

  (2017年12月21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在蕉城举行,会期3天。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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