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在蕉城举行,会期3天。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蕉城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