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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2018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出台

2018-06-08 11:38:13 三都澳侨报

6月6日,笔者从蕉城区招生委员会了解到,今年蕉城区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已出台,明确了招生方案。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新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宁德师院附小、蕉城区实验小学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0日到就读学校登记。城区各小学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8年7月16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原则,蕉南、蕉北街道办事处和城南镇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由所在片区学校招收,城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就读于蕉城区城南中心小学,其中岭头、叶厝、田中三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可参照“进城流动人员子女”招生办法。

城郊(金涵片区)及漳湾镇兰田村适龄儿童

金涵乡户籍(除金涵保障性住房、新榕金水湾、金溪首府、金涵上兰、井上行政村)的适龄儿童由民族实验小学(原金涵中心校)、亭坪、琼堂、濂坑小学负责招收。金涵上兰、井上行政村户籍和金涵保障性住房、新榕金水湾小区、金溪首府户籍的适龄儿童由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招收。

居住在金涵乡区域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按照金涵乡片区户籍生招生原则,分别由民族实验小学(原金涵中心校)、亭坪小学、琼堂小学、濂坑小学、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招收。民族实验小学优先招收畲族的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员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

漳湾镇兰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则由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招收。户籍在漳湾镇辖区的金马小区业主子女由漳湾马山小学或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招收。

居住在兰田村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子女由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招收。家长需持: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2018年1月1日前兰田村居住地房东的户口簿、租赁(典房)契约或自建房的土地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到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审核登记。

其他乡镇小学适龄儿童

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乡镇学校负责招收(含完小校办学点)。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5日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学校审核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8年7月6日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报名和范围

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抽签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需持相关材料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到居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领取并填写《2018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提交学校审核登记。居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申请抽签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需持相关文件(其中城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签发截止时间到2018年6月30日)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5日,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领取并填写《2018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经学校审核盖章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到城区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就读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的不受城区居住地限制。蕉南、城南辖区内的可选择实验小学、一小、三小、六小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登记,居住在蕉北辖区的可选择二小、四小、五小其中一所申请登记(居住在灵秀山庄的由六小登记),每人限报一所接收学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抽取和录取

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采取抽签方法录取,每位适龄儿童只限抽签一次,抽签地点分别设在相关各校。

具体安排:2018年8月22日,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进行抽签录取;2018年8月23日,二小、四小、五小、六小进行抽签录取;2018年8月24日,实验小学、一小、三小进行抽签录取。未抽中的,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愿意调剂的,由区招委会调剂到还有余额的金涵、漳湾、兰田、南埕等地学校就读;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原则上回原籍学校就读。

接收学校审核汇总有关必备材料后,于2018年7月17日上报区教育局复核备案,经区招委会组织相关人员会同派出所户籍部门审核,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抽签资格。2018年8月31日新生到招收学校报名注册。

其他特殊人员子女招收抽签或直接安排就读

对于特殊人员的适龄儿童,如符合以下条件,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的,按照相关文件(具体详见蕉城在线)家长或监护人可持相关资料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1日到区教育局初教股登记,由区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

此外,对于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的适龄子女;安征迁适龄子女;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农村户籍中小学教师的适龄子女;蕉城区实验小学和宁德师院附小片区无房产业主的适龄子女,如要求就读蕉城区属城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可抽签或直接安排就读。(具体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详见蕉城在线)

注意事项

1.按照《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申碧桂园等楼盘业主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确保招生公平的通告》(宁区政〔2018〕7号)精神,2018年4月27日后购买八都碧桂园、中融中央公馆和中央首府、宝信郦景阳光小区、金南门小区、大润发国际广场房产的二手、多手房购买者不享受区政府出台的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其业主子女入学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或户籍片区学校负责接收。

2.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赞助生、借读生,不得以“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

3.各校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学一年级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学校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新生入学实行均衡编班,具体工作要求按蕉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宁区教〔2017〕125号)执行。

5.小学适龄残障儿童,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智障儿童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城区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8年6月30日。  □张中尧 杨慈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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