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满足我区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济普查办”)计划招聘普查工作人员20人,服务期为一年,视情可续一年。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4.能够按照区经济普查办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5.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6.熟悉经济业务,城区有住处者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2000元,通信费每月150元,办理工伤意外险,下乡补贴与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蕉城区统计局办公室(东侨区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楼二层);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联系电话:0593-2823350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六、面试及录用
区经济普查办在对应聘者报名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宁德市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