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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招聘普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8-06-27 09:51:09 宁德蕉城在线

为顺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满足我区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济普查办”)计划招聘普查工作人员20人,服务期为一年,视情可续一年。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4.能够按照区经济普查办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5.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6.熟悉经济业务,城区有住处者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2000元,通信费每月150元,办理工伤意外险,下乡补贴与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蕉城区统计局办公室(东侨区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楼二层);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联系电话:0593-2823350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六、面试及录用

区经济普查办在对应聘者报名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宁德市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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