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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德市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的公告

2018-09-05 17:49:06 宁德蕉城在线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我国在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区决定于即日起开始进行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查摸底对象

我区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二、清查摸底内容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分别设计清查内容和清查表。

(一)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主要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销售、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

(二)个体经营户。

主要内容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女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三、清查摸底时间

即日起至11月底。

所有清查摸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宁德市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查摸底的有关要求,配合开展工作。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清查摸底中所知悉的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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