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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三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10-26 11:51:00

关于开展“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三届十佳通讯员”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后发快进,紧紧围绕“再创黄金期·建设新蕉城”发展目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新闻工作者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认真履行新闻工作者的各项职能,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了一大批具有影响的新闻作品,很好地宣传了蕉城的良好形象,展示了我区改革开放的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为了表彰先进,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三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每两年评比一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和“蕉城区第三届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区新闻队伍建设的成绩,表彰一批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在落实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中的成果,学习宣传优秀新闻工作者先进事迹,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继续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进一步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我区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队伍,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分两个系列:

1、十佳新闻工作者:

区属各媒体从事新闻工作的干部职工,其中包括记者、编辑、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通联、校对和有突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

2、十佳通讯员: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单位从事新闻报道的工作人员。

三、评选标准:

1、十佳新闻工作者:参选的记者、编辑、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通联、校对等人员的作品原则上必须在2017—2018年度获得省级新闻奖1次或者市级新闻奖2次以上,单篇报道在大梦蕉城、蕉城广播电视台等官方微信公众号阅读数超过5万+亦可参评;参选技术人员原则上须在2017—2018年度内无差错事故,且获得至少1次市级以上单项奖。

2、十佳通讯员:参选的通讯员需2017—2018年度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作品30篇次以上,附代表作3篇。

四、推荐名额分配

1、十佳新闻工作者:蕉城区新闻中心6名(含区委报道组)、蕉城广播电视台4名;

2、十佳通讯员:各乡镇(街道)推荐1名、区直单位推荐1名。

五、评选程序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十佳新闻工作者候选人,从区属各媒体从业人员产生,按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

(二)十佳通讯员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组织候选人中产生,候选人认真填写参评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评者参评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一式3份,于11月1日前报送区委宣传部外宣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93-2535369,联系人:柯婧婷。

(四)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六、奖励办法

拟评出蕉城区“十佳新闻工作者”10名、“十佳通讯员”10名,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通讯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参评表(蕉城在线下载)

3、蕉城区第三届十佳通讯员参评表(蕉城在线下载)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蕉城区第三届十佳新闻工作者、十佳通讯员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柳 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郑承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吕宗全 区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

彭佳潘 区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干部科科长

成 员:

颜 凑 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包小红 区委报道组组长、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柯婧婷 区委宣传部外宣科科长
http://www.ndnews.cn/uploadfile/2018/1026/2018102602563967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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