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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 办事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最多跑一次

2019-04-11 13:41:07 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近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最多跑一次,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懂、易操作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许可和备案提供清晰指引。

据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两种。其中,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该提供: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并不得收费。

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着重抓好4个方面工作: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制度、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后续监督管理事项书面报告制度、实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

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将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示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示范文本和监督电话在受理服务窗口、本部门网站等政府平台进行公示告知。要加快推进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备案过程中,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复提供。对《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的职业中介、人才中介的机构,可采取受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结合开展2018年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换发、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发等方式,于2019年12月31日前,积极稳妥完成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许可证换发及许可事项转化为备案事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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