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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厉打击欺诈 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2019-04-15 15:44:09 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社会各界提供查办欺诈骗保案件线索,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市现已开通打击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0593-2053588、2880187,全面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发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那么,哪些属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记者了解到,在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定点零售药店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参保人员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等行为,均可举报。

举报人可拨打电话举报,也可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宁德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县(市、区)医保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疗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视情况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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