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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 市民扎堆上牌

2019-04-15 10:21:00 三都澳侨报


市民扎堆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本报讯(杨慈监)4月15日,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实施后,笔者在车管所办证大厅看到许多市民扎堆前来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新国标规定,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等要求。

除了满足以上要求外,此次登记办理登记手续的车辆还必须将挡板、车筐、反光镜等附加设施拆除,将车辆恢复至出厂状态才可办理。

“这次办理登记手续的电动车里还包含许多超标电动车,对此我们根据相关文件也给予登记办理,但不是长久牌照。”车管所工作人员说道。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宁政文[2018]204号) ,2019年4月15日至9月30日为过渡期,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车仅在此期间可上道路行驶。

温馨提示>>>

超标电动自行车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也未列入《2015年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第一批)》《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2018年第二批)》,因此在过渡期结束后也不能改挂机动车牌或非机动车牌。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应按照新国标标准购买,公安机关将按照新国标和新产品目录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对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给予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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