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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这些规则要注意

2019-04-30 11:27:17 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读者来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保报销的目录越来越丰富,给群众看病带来很多的便利和实惠。但是,很多人对医保的报销规则并不是很清楚。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咨询相关问题。

部门解答: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医保报销是有条件的,就医时一定要注意七大规则,以免参保了无法报销,看病花冤枉钱。

一、医保缴费不能即缴即报。

二、在定点机构就医、买药。目前我市已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20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350余家,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住院才能够报销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费用是没办法报销的,只能自己承担。

三、异地就医未备案降低报销比例。异地安置、转诊转院或临时外出因急、危、重病入院等需要转宁德市外就医的,均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如果未备案私自转诊,将降低医保报销比例。另外,一般来说城乡居民在宁德市内去等级越高的医院就医,报销的比例就越低。

四、达到起付线才可以报销。医保的报销只有在达到规定的起付标准才能予以报销。一般来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住院、特殊门诊等医疗费用,在先扣除个人的自付费用后,其数额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才可以报销。

五、医疗费用报销不设封顶线,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超过限额即转大病保险。

六、有些药品和附加费不能报销。医保报销的药品是特定的,只有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才能报销。而对于医保目录外的药物则不能报销,比如一些进口的创新药、专利药。另外,如果是一些特需费用,例如住院单独病房、特殊护理费等等,也无法报销。

七、报销不要超过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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