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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

2019-06-17 11:38:03 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陈薇)

读者来电:

国家医保局2020年底前要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吗?取消后是否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部门解答: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有些市民担心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而去盲目的刷卡购药。实际上,《通知》中的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指的是我国部分省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特定设置的个人(家庭)账户,不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我省各地城乡居民医保均未设置个人(家庭)账户,不存在取消个人账户问题,更不会影响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

那什么是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缴存比例是多少?该工作人员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账结合”模式,即由统筹账户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费用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部分按年龄段以不同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该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不能提取,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才可以支取或转移: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参保人移民时,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医保关系异地转移时,在异地参保后,可把原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相应的个人账户。

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已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即在医院就医购药时,通过医保网络实现“在线”报销,无需前往医保窗口申请报销。其中,由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优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由个人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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