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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宁德县城的孩子们是怎样的生存景况?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2019-10-22 08:43:00 大梦蕉城
百年前宁德县城的孩子们是怎样的生存景况?看完这篇你就懂了百年前宁德县城的孩子们是怎样的生存景况?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百年前宁德县城的孩子们是怎样的生存景况?当我们发此疑问,并求诸于现有史册时,得到的回应十分微弱。在这样的静默中,有个声音姗姗来迟,它穿越时空,却依旧振聋发聩,将一份清晰的回答送到我们耳边。这声音凝固在一篇文章里,它出自于一位加拿大女医生——韩美宝。

韩美宝医生(Dr. Mabel Hanington)1875年4月19日生于加拿大圣约翰市,青年时便立志来中国行医传教。1903年2月,她抵达福州,约1905年春来到宁德,创办圣教妇幼医院。圣教妇幼医院是宁德的第一家西医医院,也就是今宁德人民医院的前身。因此,韩美宝医生又被称作宁德西医的奠基人。

韩美宝医生写下了关于宁德儿童的亲身见闻,发表在1915年12月的教会刊物《The Missionary Visitor》上,为我们展现了宁德孩子并不遥远的昨天。笔者节选并试译如下。

百年前宁德县城的孩子们是怎样的生存景况?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宁德圣教妇幼医院全貌

1 女孩们

我们意识到一个关乎所有女孩的问题,这个问题影响着中国的各类传教工作,而不单单是医疗工作。

“刚出生的女婴仍然要被杀死吗?”,常有人这样问。“许多女婴是的”,我们当中知情的人回答。尽管如此,我们欣慰地看到,接下来一、二十年,这方面将大有进步。因为有显著迹象表明,各地的官员正意识到自己责无旁贷。我们医院的主任护士曾放弃了自己的头三个女儿(笔者注:据韩美宝医生记述,这位护士名为Hing Luang,或即其早期所聘助手叶香莺,后任永生医院监院)。这么做绝非必要,也没人逼迫。她的养母已经去世,养父是个和善的老头,丈夫浑浑噩噩,对什么事都不闻不问。“是个女孩,你不想要,对吧?那我把她扔到床底下吧?”邻居问她,她答“好的”。两次是在冬季,一次是在早春。她的家在山上,屋里正是寒气逼人。“哭得最久的一个也只哭了一整天”,这位护士说道。(笔者注:福建旧有溺婴恶俗,或称溺女,泛指一切剥夺婴儿生命的行为,如《寿宁待志》记“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这一风气至清代更盛。道光《重纂福建通志》之“风俗”中有段关于稳婆(接生婆)接生的记载,与本文如出一辙:“凡胞胎初下,率举以两手审视,女也,则以一手覆而置于盆。问存否,曰不存。即坐,索水,曳儿首倒入之”。本文中提及的邻居或即稳婆)她已是基督徒,所以避而不谈这些事,我们也尽量不去想,但这正是许多例子中典型的一例。我们确实不知道有哪户人家是我们可以探访的,除非是开明人家和已成为基督徒的人家。我们坚信在这样的人家里,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不过,在富贵人家,这种事也很少发生,使女儿衣食无忧对他们而言并非难事。因此,这终究主要取决于家庭的经济状况。(笔者注:溺女现象常见于贫困家庭,但部分富人家亦不能免,据民国《屏南县志》记载“殷实之家,恐养女则赔妆奁,其妇女惮于抚养,而急于生男而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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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圣教妇幼医院的护士及病童,这位护士即Hing Luang

1 男孩们

男孩的地位截然不同,他是家族的永久资产。在为父母祈求早登极乐的祭礼上,他是必不可少的一位。他把妻子领进祖屋,他让父母安度晚年,他继承所有遗产(笔者注:男孩地位之高从其出生即可见一斑,据乾隆《宁德县志》记,“家有产妇分娩后,书‘添丁’二字贴于门,以禁人之往来,凡十余日乃止”)。女孩,小至刚出生几天,大至18岁,就要离开父母家,到她公婆的家里去。由于离家在外,同时依着家里的旨意,她从此与家人隔绝,如无特殊安排,便不再被家人需要。与此同时,家人可以轻而易举找来一个儿媳妇取代她的位置,把她养在腾出的房间里。在穷人和乡下人家里,为讨人厌的女儿马上找门婚事并不容易。其间,她很可能被当作累赘,或者是笔开销(笔者注:按福建旧俗,嫁女需备厚奁,一些家庭引以为负担,如万历《福安县志》记“论婚以财,责备筐篚,鬻产妆奁,以致中人之家不敢举女”)。找儿媳妇则顺当得多(在女孩只有几星期大时,穷人家之间开始买卖,花一先令就可以买到),而母亲则会抚育她,代替抚育自己的女儿。小女孩会很快成为一具无人问津的尸体,被装在垃圾篮里,丢弃在山上(笔者注:据民国《屏南县志》记载,一些贫穷人家担心养育女儿“夺男子之食,遂养男而不养女”。按旧俗,早夭的婴孩常被放入小匣中,置于山野)。在医疗工作中,每周都能听到这类事情。但在当地人之中,这种事屡见不鲜,几乎不会引起议论,远不及预想中那般耸人听闻。

1 一个可怕的故事

在这个养护婴儿远不周全的地方,我们只有一次在外头亲眼见到弃婴——两个小女孩。当时是十二月,她们被丢弃在外已经数个小时了,全身被雨淋透。有人朝她们掷过石子。一位男子路过察看,他是当地一个类似弃婴收容所的人(笔者注:“弃婴收容所”应指宁德县“育婴堂”,俗称“养育堂”,始建于1874年,位于鹏程境。清代以来,经由政府倡导,加之官员推动和民间支持,多地修建“育婴堂”以收养、救济女婴,反对溺女恶习,显示了社会观念的改变和慈善事业的兴起)。如他所解释的,他这么做是因为“慈悲之心,正与你们这些外来人一样”。他派一位佣人将她们带走。但佣人又将她们丢进一间停棺房,为小生命哀号!我们把她们带进医院,温暖她们,喂养她们,心痛不已,但第二天,她们还是伤重离世了。在我们工作的早期,各地的人们“自发”地将小女孩送给我们。这里的一位牧师曾救下两个孩子,因为不忍看到有生命几乎就在他眼底遭难(其中一个孩子被弃在教堂隔壁)。她们后来被送往英国圣公会女布道会在古田建立的收容所(笔者注:即古田的萃英育婴堂,收容被弃女婴)。

“真的,真的!”我们的一位传道妇女说道,她正因受到“耶稣基督伟大的召唤”而觉醒,“是的,真的,上帝选择了我做这项工作。难道我出生时没被扔到隔壁房间等死吗?但是我一直叫喊到第二天。邻居进门说,你那儿有个活泼漂亮的孩子,如果你愿意,我便向你买吧。就这样,她花了10文钱(2½元)把我领出家门,将我养大,我现在才能站在这。真的真的,上帝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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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育婴堂(俗称“养育堂”)旧址

1 “招弟”

最先出生的女孩不会太招人嫌,她们的昵称——“招弟”,暗含着对她们下次招来好运的企盼!值得一提的是,当她被养在父亲的家里时,不论家庭贫富,都会饱受宠爱,且宠溺程度只略逊于她的兄弟。只有在某些时候,当家族遭遇灾病时,他们在重要性上的差异才会突显出来。比如,在被送进医院和门诊的病童中,男孩的数量远超过女孩。只有一些小奴婢会来,她们仅因家里急需用钱就被随手卖掉,又或者因为家里生了儿子,取代了她们。在穷人家里,他们会把女儿卖去当奴婢,以换钱给儿子买媳妇!在需要筹钱给父亲或兄弟治病时,也会如此。(笔者注:蓄婢之风旧而有之,至清代尤盛。基督新教传入中国后,教会即反对蓄婢,民国成立后也明令禁止蓄婢,使风气得到一定遏制)

至于年幼的童养媳,她们在富裕人家中可能也会受到优待,但更多的是在穷人家里充当苦工,半饿半饱。如果她不讨男孩的欢心,有时甚至会遭到拳打脚踢,在家产上也休想占得半分,令人惊诧莫名!我们已经屡屡见识了这种情况。另一方面,人们偶尔也会看到有趣的一幕,小男孩像个老护士一般,对他未来的妻子宠爱有加,逗弄嬉戏,并多多少少对她负责。

1 小婢女的命运

作为中国传统家庭一员,媳妇通常有机会来医院就诊。至于奴仆,一般只有大户人家会送来。而在条件有限的家里,年仅十岁上下的婢女如果患病,多数会被拒绝送医,理由是“家里没空,她必须劳动”。这种事几乎每周都会发生,令人心碎。这些孩子一趟趟地为女主人或东家的孩子买药,看起来每况愈下、孤立无援。大多数富裕家庭对她们也相当冷漠。近来有个十岁的小女孩,她的女主人似乎对她的病十分上心,而这女孩得的是结核性腹膜炎!“您担心她真的无法痊愈?我们将按您的意愿来看看能做些什么”但就在一周前,她被悄悄地送到福州卖了,在疾病还未使她太过憔悴不堪之前,贱价卖了。这骗局一旦败露,就意味着新女主人将对她大发雷霆,并必定将她转卖。如此反复,直到这个面无血色的小东西最后蜷身在一个角落里,眼巴巴等死。最近我们两次发现了一种情况:当富人以为他们的婢女救治无望而从医院带走时,会把她带到城墙上的乞丐窝里,付钱让乞丐养一两天,并让他们在她死后草草掩埋。(笔者注:旧时如孩子体弱多病,家人会做“百家饭”等以示“贱养”,望孩子像乞丐一样安然长大。文中这一做法可能也有“贱养”的考虑,同时也免除了自己的照顾之责)我们现在会警惕并防止此事。尽管如果她死在医院,几乎没人会来带走遗体。除非是婴儿夭折,病人们害怕婴儿死在病房,有可能将他们立刻带走(笔者注:旧时民间认为婴儿夭折而不得安葬的,会变成邪鬼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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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圣教妇幼医院的病房

1 快乐的病童

我们对医院接治的每一个孩子都心存感激,无论他们是否得以痊愈。这也许只是他们童年生活的吉光片羽,只是他们对个人医护知识的走马观花,但他们确实已略知一二。此外,他们还记住了简短的赞美诗和祷词,至少这些将成为他们艰难人生路上的旅伴。有些孩子是病房里的阳光。在令人沮丧和疲惫的一天后,夜幕降临,没什么比和孩子们玩游戏更幸福的了。尤其是那些没有母亲陪伴的孩子,不一会儿就成了朋友。在孩子们眼里,医生的出现仿佛“游戏”的信号,他们千方百计地想趁机嬉戏一番。猴子爬、开合跳等游戏,会使老人、青年都兴致勃勃地聚到一块。照我们来说,他们有时似乎更花心思在如何借故玩闹,而没花半点气力在复健上!在我们医院,最自豪的事大概莫过于有一个观念已深植护士心中:要尽力使病童安心休养、平稳康复,且如果病情允许,可用玩具逗他们开心。孩子们在来医院前从没见过积木等玩具,所以乐此不疲。其中两个堪称游戏高手,白天经常被放在同一张病床上。有时,一个用木轴做出来的陀螺,就会引发他们激烈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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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里游戏的孩子

1 年幼的暴君

有一种情况比较棘手:如果有母亲把两到四岁的刁蛮孩子带进医院,医生必须拒绝治疗,除非他已不再任性或者不要人喂奶。这个年纪的调皮孩子是名副其实的小恶魔,他们会拳打脚踢,会挠母亲的脸和胸,歇斯底里,尖叫半天。当看见医生和护士时,他们会几近发狂。能从难以忍受的“暴政”中暂时脱身,母亲可能会深感庆幸。她们也许还会认为,孩子若要重获气力,自己如需再次振作,这都是必经的阶段。然而少有母亲会惩罚孩子,或者允许孩子受罚,有时会因此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我们已经多次见识,一些孩子被放任到七八岁才断奶!有次,一个小男孩情绪失控,医生不得不禁止他的母亲待在近旁,并请她离开医院,把孩子留在游廊上冷静十分钟。

1 外套中的魂魄

几年前,一个五岁的男孩和生病的母亲在医院里住了几个星期。男孩总是闹个不停,不受母亲管束,因此被送进医护室外的房间里,好让他的母亲接受腿部包扎。两分钟后,男孩表现良好,并得到了允诺给他的蛋糕。在接下来住院的一周里,他也十分友好。但是一个月后,他发烧了,在睡觉时大叫“想回家”。他的家人断定,那天他被关在房间里时,吓得魂不附体,而有个魂魄落在这房间里了。他们来招魂,带了男孩的小外套来逮它。他们被允许进去,一边用外套扫着地面,一边叫魂,随后把一个想象中的某物收了进去,扎紧外套,欢天喜地地走了。(笔者注:叫魂是古老的民俗,叫魂的对象常常是孩子。一些人相信,孩子如啼哭不止或昏迷不醒则是“失魂”。家人需取孩子衣服,到其“失魂”的地方,一边轻唤小孩名字,一边用衣服反复搜取。随后,紧紧怀抱衣服回家,一路不得与他人谈话。在家中焚香祷告后,再将衣服盖在孩子身上,使魂魄回归)这些故事可能会无端地涌现,使我们对这片土地上启蒙和智识仍要进行的斗争多少有些认识。在少数几个深受外来影响的中心地区,关于所取得的进步已写得太多。而关于全国各地的普遍实情,特别是对于农村人口而言几乎一成不变的状况,则写得太少。在这样的背景下,医疗工作确实仍是开拓性的工作。只有借助这一行之有效的方式,我们才能直面某些问题,找到突破口,让光明照射进来。

来源:顧北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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