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实验室项目属宁德市重点工程项目,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宁政[2018]29号)拟对项目建设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福利路南侧、汤湾路东侧、安德路西侧、学院路北(土名:汤湾村蛇头山、坑里、笔垅杨厝山)福建省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实验室项目内坟墓。
二、补偿标准
有主坟:参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宁政文[2018]29号)予以补偿;
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代为迁移集中安置。
三、迁移时间
在项目范围内须迁移的坟墓,由坟墓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0日止,到蕉城区漳湾镇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办理搬坟墓迁移手续,且同时自行做好坟墓迁移工作,逾期按无主坟墓处理。
四、迁移方法
1、坟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迁移完毕的,按标准给予补偿;
2、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处理,并不予补偿;
3、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特此通告!
(办公地点:漳湾镇汤湾村委会)
蕉城区漳湾镇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