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龚键荣) 为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体验,省税务局日前决定在全省(不含厦门)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这意味着我市纳税人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可在省内或本市范围内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事项。
据了解,福建省内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4大类13个办税事项,包括信息报告、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费)咨询。我市纳税人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10大类62个办税事项,包括信息报告、发票管理、申报纳税、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等。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情况,适时调整“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办税事项范围,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存在欠税、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未结案等情况,或属于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非正常户的,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