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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童:“飘海”37载 烈士证书终归原主

2020-04-03 09:29:00 三都澳侨报

本报讯(黄璐) “太感谢林老师了!专程从泉州跑一趟霍童给我们送回爷爷(外公)的‘革命烈士证明书’!”4月3日下午,烈士颜金裕的后人黄垂贵与颜昊旭郑重地从闽东文史收藏爱好者林志锋手中接过“革命烈士证明书”后异口同声地感激道。

原来,2017年6月,作为闽东文史收藏爱好者的林志锋偶然在网上收购了一批旧物,这张革命烈士证明书便在其中。证明书上详细记录了烈士颜金裕的所属部队、牺牲时间等重要信息,并还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印章,补证时间为1983年12月1日。

“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收藏到革命烈士证明书,但每次翻看,心里依然充满敬意。”提起偶然收藏到的革命烈士证明书,林志锋十分感慨。他说自己是福安人,目前在泉州从事着古玩方面的工作,因此他对闽东的文史也就更多了一份特殊的感情。

记者注意到,革命烈士证明书上记载了烈士颜金裕籍贯为霍童公社上洋大队,所在单位及职务为闽东游击队警卫连长,1933年参加革命,1934年牺牲,牺牲地点位于虎贝石堂(梅鹤),牺牲原因是被敌杀害,填发机关为宁德县人民政府,补证时间为1983年12月1日,还有持证人姓名汤添花、称谓妻子等信息。

“在购得这张烈士证明书时,我还同时收购到了另外三张革命烈士证明书。”据林志锋介绍,另外三张中,有两张烈士的籍贯都为福安,经过详细调查,两位烈士均无后人,他便将这两张革命烈士证明书赠予了闽东革命纪念馆,剩余一张烈士证明书,也被送回到了后人手中。

林志锋告诉记者,他每次看到这张革命烈士证明书,就能看到英雄们为国家事业献身,勇往直前的场景,因此深刻感受到,革命烈士证明书是国家给予烈士的最崇高荣誉,应该归还于烈士后人。如果找不到烈士后人,林志锋就打算将这本革命烈士证明书赠予宁德市档案馆。

无巧不成书。今年1月份,林志锋在“蕉城地方文化研究保护小组”微信群中发布了该革命烈士证明书的照片,同样作为群成员的黄垂贵一眼便看到了外公颜金裕与外婆汤添花的名字,第一时间与林志锋取得了联系。经过反复确认,黄垂贵与其表弟颜昊旭确为烈士颜金裕后人。林志锋便借着清明节这个特殊的节日,特地赶到霍童,将革命烈士证明书物归烈士后人。

“拿到外公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的那一刻,我真的非常激动,也很感动。此前,我们从来都没见过这张证明书。”黄垂贵说,革命烈士证明书的归还,对于他们来说意义重大,同时也告慰了烈士英灵。

“这些文史都是闽东的历史记忆,能找回来的,我们一定都会尽量找回来。”林志锋说,在这些文史的冥冥牵引中,机缘巧合下,能够遇到烈士后人,并物归原主,这比收藏在自己手上更有价值,毕竟烈士们为了新中国的建设奉献了自己的生命,革命烈士证明书是国家对他们的一份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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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金裕(1909-1934),福建省宁德县(今宁德市蕉城区)霍童乡上洋村人。1933年参加革命工作,时任霍童贫农会会员和工农自卫队员,积极参加“五抗”(抗捐抗债抗粮抗丁抗夫)斗争。1933年5月参加霍童暴动,此后任闽东工农游击队第三支队战士,闽东工农红军独立团战士、班长、排长,霍童苏维埃政府警卫连连长,参加了创建闽东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和反“围剿”作战。1934年在虎贝石堂被敌杀害,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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