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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部门下发《通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020-04-08 11:31:07 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缪星) 为帮助民办学校、幼儿园渡过难关,日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民办学校(幼儿园)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 ,我市各地要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时给予财政补助临时支持。按照2019-2020学年福建省教育事业统计的在园幼儿数和在校学生数,预拨2020年上半年生均公用经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每生标准600元/学年,小学生750元/学年,初中生950元/学年,支持疫情下办学办园和教职工薪酬支出所需。对运转困难且在解决区域“入园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视情况按照幼儿园班数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

各地教育局要主动协调当地人力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帮助民办学校、幼儿园落实减免政策,即对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减半征收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办学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免收租金等实施细则。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给予一定的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物资调配、供应,及时有效地将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通盘考虑,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尤其要提供平价的防疫物资采购申购渠道,确保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疫物资配备到位,确保能够顺利开学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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