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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01-11 17:29:18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1第2号)

入冬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流行,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的复杂态势,北京、辽宁、山东、内蒙古、河北等相继出现本土聚集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村居(社区)和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蕉人员应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居住地和管理单位落实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措施。各基层单位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和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组织发动驻地干部群众及时发现、报告中高风险地区入蕉人员,织密群防群控的防控网。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1.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公园、景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标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所有人员乘坐电梯、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戴口罩。

2.所有公共场所须配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

3.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在消费者排队消费区域,应设置“一米线”,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

提倡“网上拜年”等文明过节方式,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年会聚会、团拜慰问等大型团体性的群众活动和红白喜事等聚集性活动;大型文化活动、体育赛事一律停办。公务会议尽量采用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尽力压缩规模人数, 50人以上的必须制定相应防控预案, 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备案,由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乡镇、村两级要加强农村聚餐管理,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一定要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等良好习惯;做到无事不出门,亲友少串门,不聚餐、不扎推。进入重点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鼓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尽量留在当地过节休假,减少春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党员干部和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在当地过节休假。各级单位和村居(社区)要宣传组织员工和村(居)民非必要不离宁、非必要不出境。

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各级要切实承担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对发现的短板漏洞立即组织整改,对拒不执行防控规定、不落实防控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要广泛动员社会方方面面,进一步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七、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宁德市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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