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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1-03-03 19:38:5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委巡察三组自2021年3月2日起对蕉城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区检察院党组及其科级以上干部。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区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涉及巡察监督内容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客观反映问题。区委巡察三组联系方式为:1731838666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邮政信箱:蕉城区815中路7号区纪委机关楼区委巡察三组,并在区检察院门口设立联系信箱。

蕉城区委巡察办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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