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栏 > 通知公告 >

四届区委第十一轮第二批巡察展开

2021-03-15 22:03:56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的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八都镇党委、区水利局党组、区林业局党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组 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巡察四组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蔡启鹏
副组长:林日象
刘炳贺
组 长:管崇忠
副组长:林秀清
孙洪亮
组 长:黄立
副组长:姚文星
陈 翀
被巡察
部 门
区林业局党组、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区水利局党组、区水利
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八都镇党委
专门值班电话 17306053101
(工作日8:00-18:00)
18060322102
(工作日8:00-18:00)
17318386664
(工作日8:00-18:00)
通 信
地 址
蕉城区815中路7号
区纪委机关楼
区委巡察一组
蕉城区815中路7号
区纪委机关楼
区委巡察二组
宁德市B0059号信箱
区委巡察四组
信 访
受 理
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或内设(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巡察办

2021年3月15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