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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东代理宁德市蕉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07-30 08:56:38 三都澳侨报

(2021年7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宁德市蕉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林东代理宁德市蕉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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