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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我们在行动

2021-08-13 16:37:00 宁德蕉城在线

宁德蕉城在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省市局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纪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对全区内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纠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加强领导 推动工作落实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相关股所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印发了《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区市管综〔2021〕40号),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对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为此次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的迅速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并先后召开全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会及工作推进会,由局长主持会议,各分管领导及所长、股室负责人参会,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源头管控 严把登记关口

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按照“先证后照”审批要求,在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统一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目录(试行)》的规范条目,登记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范围。目前,我局已登记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19户。

全面摸排 依法分类处置

通过内网查询系统,梳理出各类涉及教育、培训类的市场主体,并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实地排查,建立起动态监管清单。对发现证照不齐的校外培训经营者进行区分情形,分类整治。不符合办学许可法定条件的,由教育部门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根据教育部门抄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无证擅自开展培训活动,经整改符合法定办学条件的,由教育部门督促引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办证后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经整改仍不符合法定办学条件的,由教育部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配合;有营业执照的,根据教育部门提请,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相关培训机构152户,抄告教育部门涉嫌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对外开展校外培训活动机构109户。



主动出击 加大执法力度

由分管领导带队,股所队联动,主动出击加大广告、收费、虚假宣传及合同规范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纠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行动至今,我局共立案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案件6起(其中涉嫌虚假宣传行为3起、未明码标价2起和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起)。

畅通投诉 积极协同配合

依托12315平台,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群众举报投诉处置机制,对涉及校外培训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回应。积极协同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尽其责对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形成有效整治合力。截至目前,共联合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5家,督促整改19家。

下阶段,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纪委“点题整治”工作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坚决整治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经营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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