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宁德市蕉城区救灾物质储备中心建设需要,需对建设区域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及青苗赔偿,现公告如下:
1、迁移范围:单石碑旧的殡仪馆上山道路建设范围内的坟墓、土埋等。
2、迁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望在单石碑旧的殡仪馆上山道路区域范围内的坟墓主亲属到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申报登记并做好补偿协议的签订,并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迁移,逾期未迁的,作无主坟处理。
3、青苗赔偿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望在单石碑旧的殡仪馆上山道路区域范围内的青苗主到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申报登记并做好补偿协议的签订,并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迁移,逾期未迁的,作无主处理。
4、补偿标准:按宁政文【2018】29号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2822356
蕉城区蕉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