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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石水凤辞去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09-01 08:56:48 三都澳侨报

(2021年8月30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石水凤工作变动,宁德市蕉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石水凤辞去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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