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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叶浓叛军事件及对宁德的影响

2021-10-20 09:43:57 三都澳侨报

宁德县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历史上由于水陆交通相对便捷,且地域广阔,山高林密,常有盗贼出没,骚扰城乡。正如长乐人陈全之《蓬窗日录》卷之一《福建》引桂萼《江西图叙》所说:“古田、福宁一带,本窃渔盐之利,山谷邃深,逋寇每凭之而啸聚,但不常出也。”乾隆邑志收录的明代州人游朴为知县高愈谦所撰遗爱碑中也说道:“我宁长溪属邑也。昔称易治,及觏烽燹,罹兵戈,其后逋负山积,流伙载道,于是令宁者若畏垒然。”正因为有着“渔盐之利”,地方经济颇为富庶,故自两宋以来,成为了强梁觊觎的目标。众所周知,明嘉靖四十年至四十二年(1561—1563)的倭寇之乱,成为宁德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一次劫难,“城郭乡村为荒墟者将十年,古今一大变也。”(乾隆版《宁德县志》卷之十《拾遗志》)殊不知在南宋初期,建州叶浓(一作叶侬)的叛军也曾给宁德这个海滨古城带来过严重创伤。


白鹤岭古道宁罗县界

综合陈遵统《福建编年史》、徐晓望主编《福建通史》第三卷《宋元》记载,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建州(今建瓯市一带)地方驻军被调往北方的滑州(今河南省滑县)把守渡口,被金兵击溃。虽是失利返回,但按照惯例,官府仍需发放一笔“卸甲钱”,以作为士兵应征的报酬。福建转运使官员却借故扣住这笔经费不发(也许因为北宋末年地方财政紧绌),于是,在一次检阅军队时,以张员为首的士兵发起叛乱,杀死转运副使毛奎及判官曾伃(一作曹伃),扣留建州太守张勤(又作张勋),大掠建州城,许多富户被杀被抢。宋朝政府以王淮为统制官,驻兵建州城下,与叛军对峙多时,最后以招安杀死为首的张员等人。为了最终解决建州军队的问题,朝廷打算调建州军三千人到北方作战,而对官府杀降早已不满的士兵们便在叶浓等人带领下,互杀妻子,于建炎二年(1128)六月再次发动兵变。

关于叶浓叛乱的具体时间,南宋熊克《中兴小纪》卷三、道光版《福建通志》卷二百六十六《宋外纪》作“建炎二年(1128)六月丙辰(初三)”,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五、元脱脱《宋史》本纪第二十五《高宗二》作同年“六月癸亥(初十)”,清徐松《宋会要辑稿》兵一三《捕贼下》作同年“六月一日”,众说纷纭,史学界比较认同的还是“六月初十”这一说法。很明显,朱维干先生《福建史稿》第307页提到的叶浓叛乱为“建炎三年六月”,乾隆《福宁府志》卷之四十三《艺文志》及民国《霞浦县志》卷之三《大事记》记为“祥符二年”都是错误的。

建炎初年,金兵不断南侵,形势不稳,高宗赵构疲于奔命,时正以巡狩为名率文武官员南下扬州。外患未除,再加上北方张遇、李成等起义接连爆发,对于叶浓的叛乱朝廷已是无力顾及。促使叶浓叛军如入无人之境,大肆劫掠。自六月初十夤夜起事,纵火焚掠,盗本州观察使印,突城而出。随后率部夺“溪舩”溯闽江流域而下,于六月十六攻陷古田,二十二日到达福州。叛军激烈攻打子城西门“乐输门”(后改丰乐门),并洗劫了居住于附近的原太宰、卫国公余深的府邸。进城后,公廨民居多遭焚毁,“欲纵火焚城,守臣显谟阁待制江常不知所出,提点刑狱公事李芘(安阳人,侨寓侯官)登城谕之,留十余日乃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六)随后,杀红了眼睛的叛军转道闽东地区,进犯罗源、宁德两县。不久还建州大本营,顺道又劫掠政和、松溪两县。同年九月壬辰,入浦城县。随着叶浓骚扰范围和队伍实力的日益加大,引起了南宋朝廷的极大恐惧,高宗委派守卫福州城的李芘拥兵三万余人,费官帑二百余万缗,专务招安。复代以尚书吏部员外郎林杞,二人皆不能平寇。到了十一月,高宗命御营中军副统制名将张俊、两浙提点刑狱公事赵哲,率卒二千人征讨。十三日,两军在建州城外展开激战,斩杀二千余级,大获全胜,叶浓率残部仓皇东逃。赵哲派人招安,遂与部属叶明珍、范擒虎降之。后来叶浓所部编入张俊军中,以反复无常,被张俊以“复谋为叛”的罪名杀之。这就是张员、叶浓事件的全部过程。


乾隆《宁德县志》有关叶侬寇县的记载

道光版《罗源县志》卷廿九《祥异志·兵警》记载:“建炎二年六月,建寇叶侬攻福州,宁德、罗源皆遭焚掠。荡平其乱者孟庾、韩世忠;请旨者,知福州程迈也。”其实这段记载是混淆了建炎四年(1130)建州范汝为的起义事件。

叶浓自六月起事至十一月失败,存在时间虽不足半年,但烧杀掳掠,对闽东北州县造成严重破坏,许多城市化为废墟,地方百姓深受其害。据统计,叶浓叛军先后攻掠邵武、古田、福州、罗源、宁德、政和、松溪、建阳、浦城等县。《福建通史》还有“克长溪县”的说法,民国版《霞浦县志》卷之四十《杂录》说法更为奇特:“薛令之从子芳杜,有行谊,殁而乡人祠之。……建炎初,叶侬经祠下,击祠中鼓,不鸣。走出,忽溪水暴涨不得渡,为邑人所歼。”其实根据陆心源《宋史翼》卷三十《潘中传》记载,叶浓叛军只是在长溪盐田(今霞浦县盐田乡一带)与长溪县令潘中率领的官兵展开激战,并没有到达长溪县城。

《福建通史》认为,在(张员、叶浓)两次动乱中,“被叛兵焚毁的城市有七座”。这在历代史籍及本省地方志中都可以找到相关印证:

“建炎二年,建州卒叶浓叛,遣其党分掠邵武。”(光绪张景祁、张元奇、周景涛主修《邵武府志》卷十三《兵制》)

“己巳(六月十六日),叶浓破古田县。”(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六)

“建炎二年六月,建寇叶侬(浓)攻福州。宁德、罗源皆遭焚荡。”(南宋梁克家《三山志》卷第九《公廨类三》)

“建炎二年六月,建州卒叶侬叛。知州事方承寓建阳。”(民国柳正芳主修《建阳县志》卷二《大事》)

“建炎二年六月,建州卒叶侬(浓)等作乱。”(民国潘拱臣修《松溪县志》卷之一《地理志·兵氛》)

“建炎末,寇乱,县署焚。”(民国李熙纂修《政和县志》卷三《大事志》)

据宋人綦崇礼《北海集》卷三十四所收《潘公特竦墓志铭》,叶浓叛军还劫掠浙江龙泉县松源乡,波及青田县沐溪等地。


宋代士兵服饰

叶浓叛军进入宁德的时间,据《宋史》本纪第二十五《高宗纪》记载是在“秋七月甲申”,即建炎二年(1128)七月初一。明清两代《福宁州志》《福宁府志》《宁德县志》在“潘中传”中也都记为“建炎戊申七月朔日”,中国农历将朔日定为每月的第一天,即初一日。这与《宋史》的说法完全吻合,当无异议。至于叶浓在宁德县逗留的时间,据南宋李埴《皇宋十朝纲要》卷二十一《高宗纪》:“甲戌,叶侬陷福州。七月甲申,复入建州。”按此记载,叶浓在宁德县仅仅逗留了一天时间!由于宁德县在南宋时期属于“中县”,没有太大油水,从宁德现存嘉靖、万历、乾隆三种县志的零星记载可以得知,叶浓所侵扰范围也仅限于宁德县城内外弹丸之地,所以停留时间不会太长,最多不过两三天。

乾隆《宁德县志》卷之二《建置志》附“黄都相灵异”云:“建炎二年,叶侬来寇,掳掠各乡。及东洋,见金甲三人拥兵骑四出,贼惧不敢近,乡赖以安。”按此记载,叶浓叛军还骚扰了当时部分乡村集镇。但乾隆志的说法并不可信,根据更早的明代黄仲昭《八闽通志》卷之六十《祠庙·宁德县·王(黄)都相庙》记载:“寇叶侬过县境,见金甲三人拥兵骑凌山四出,遂不敢肆其暴而去。”笔者认为,这里的县境当是针对县城而言。更何况这段记载带有神话色彩,明显出自后人编造,不能作为史实来看待。

另外,叶浓由罗源县进攻宁德的行军路线走的是白鹤岭这条古道。在嘉靖版《宁德县志》卷二《古迹》中提到了位于白鹤岭的“鹤岭寨”,这道关卡是“建炎二年,叶侬入寇,邑人同长溪令潘中控扼于此,贼不敢进。”实际上,这道关隘并没有阻碍叶浓虎狼之师的行进,最终潘中也因兵败遭到杀戮。(这段文字也可以证明白鹤岭古道唐宋时期就已形成,并非丁大全任上始开辟。)

宁德县前身为白鹤盐场,隶属长溪县。自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建县后,才开始筑造土城,逐渐形成城市规模。赵匡胤建立北宋政权以后,鉴于五代各州县城墙坚固,对朝廷构成威胁,遂吸取教训,下令除边关要塞、通衢大邑以外,天下各州县行政所在地只环以木栅,便于统治。但这种结构的保卫措施形同虚设,对地方武装势力的入侵根本不能造成威胁。叶浓率军攻破宁德木栅城之后,城内居民惊恐万状,四散逃奔。叛军大肆掠夺,城池、公廨、民居“悉为瓦砾,独存文庙”(嘉靖版《宁德县志》卷四《祥异》),损毁惨重。宁德县衙有令、簿、尉、丞四厅,周围还有储藏钱粮、食盐等重要物资的仓库,这些机构皆无一幸免。坐落于城外碧山之麓的天王寺、育英塔也相继遭到焚毁。叶浓的这些滔天罪行,在梁克家《三山志》、嘉靖闵文振《宁德县志》都留下了翔实记载。

叶浓叛军的入侵,使宁德官府机构保存的图籍档案以及民间藏书也随之焚于一炬,对地方文献造成了不可估计的损失。宋人《(宁德)县治四厅题名记》云:“厅壁之有题名,非徒以志岁月,纪官爵也。所居民爱,所去见思,亦幸其有题名在焉。宁邑经建黥焚毁,公厅粗葺,碑题名者盖历载而后成焉。”闵文振在修纂县志时也不无感叹:“ (宁德职官)而南渡以前,仅一二数,岂邑遭兵火而文籍散逸莫之考。”宁德从五代置县至建炎二年,其间经历了将近两百年时间,所知地方行政长官仅有四人,这些确实都是叶浓之乱造成的严重后果。


原金仙塔塔基,今镜台山镜台

除了天王寺及其下院,金溪里(今属金涵乡)兴福院、霍童里(今属霍童镇)禅林院、水漈里(今属八都镇)白莲院也都毁于“建寇”,这在《三山志》中可以找到记载,当是叶侬返回建州顺路所致。

在叶浓叛军攻打宁德时,也涌现出不少可堪传颂的人物,其中包括州县官员、普通民妇,甚至佛门弟子。时任长溪县令的潘中是惟一死节的地方官员。据陆心源《宋史翼》卷三十《潘中传》(引自道光版《福建通志》卷之百九十《宋忠节》):

“潘中,字民极,福建浦城人。崇宁五年第三人,历知长溪县。靖康二年,徽钦二帝北狩。诏下,鸣咽流涕,观者感恸。已而建卒叶浓叛,中虑浓迫境,团结民兵,结忠义社以为备。明年(建炎二年),贼势益张,宁德令遗书报急。中率兵夜赴,控扼白鹤岭,贼却去。复乌合千余,中迎战于盐田之麓,陷阵被执。贼协使降,中瞋叱之曰:‘汝辈平时养父母,畜妻子,春秋衣廪,郊祀赏给,国何负汝?敢背叛,我憾不斩汝万段,肯与汝俱生耶!’遂遇害,尸僵立不仆。事闻,诏赠朝请大夫,官其二子。”

清人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明嘉靖《福宁州志》、万历《宁德县志》以及明清邑志与此记载大同小异,相差无几。字里行间,很明显有后人添加的痕迹。首先,《宋史翼》等认为叶浓是在造反后第二年才攻打宁德县,这与史实不相符。“陷阵叱贼”、“尸僵立不仆”也完全出自后来史学家的美化。明代福宁州学教谕郑信圭在《长溪令潘中忠勇祠记》中更为渲染:“(潘中)遂被杀,其身僵立,久之乃仆。及暮,有见其驰马,仆从如蚁归邸。咸以为忠义之气,虽死犹生也。”最接近历史事实的当属《三山志》卷第九《公廨类三》中的这段文字:

“建炎二年六月,建寇叶侬攻福州。宁德、罗源皆遭焚荡。时潘中为长溪宰,提兵策应,道遇贼战死,县治赖以全。蒙恩赠五官,得朝请大夫,与二子恩泽。”

潘中身为长溪县令,固守本邦是职责所在,当宁德县城告急之时,他提兵前来救援,终因行程遥远,难解燃眉之急。当时长溪县是福州府的望县,地域广阔,经济富庶,叶浓在攻陷宁德之后,遂率兵就近攻打长溪县。两军在长溪、宁德交界地带(盐田)相遇,随即展开激战。由于潘中所部兵微将寡,导致全军覆没。潘中被俘之后,英勇不屈,壮烈牺牲。也许是这位七品县令不屈不挠的气节感动了叶浓,叛军打消攻城计划,回师建州。长溪县城也因此得以保全。事后,潘中受到了朝廷的嘉奖,荫及子孙,以尽哀荣。长溪县民建“忠勇祠”于县城西城南隅资寿寺左,明正德十二年(1517)入祀州城乡贤祠。由于潘中对宁德县有“提兵策应”之功,成化十五年(1479),县丞潘璇祀于县城西门五显祠之右。嘉靖十七年(1538),宁德地方官员祀之于本邑乡贤祠。

县城西门士人陈晏之妻丘氏,以超越常人的仁慈之心,感动了叶浓,挽救了不少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据嘉靖版《宁德县志》卷四《烈女》:

“丘氏,一都榕轩陈晏妻,性慈孝。姑尝病笃,丘刺血写经,以祈庇佑,姑果感梦而愈。平生轻财好义,每给食以施囚徒。初,建寇叶侬以犯私盐系尉司日久,稔知丘之孝行。建炎间,侬寇县境,戒其徒曰:‘勿惊动孝妇丘氏,勿焚荡其家产,勿诛戮其亲属。’古田杉洋有避寇者闻之,奔依丘以居,赖以全活。县西一带免罹兵火者,皆丘之力也。其后,孙言应元应,俱登科,世以为活人阴骘之报。”

丘氏持斋茹素,潜心向善,孝行远播,使叶浓之辈也久闻其声而倍加钦敬。嘉靖志难能可贵地收录了叶浓鲜为人知的一些身世资料,这是其他相关文献所未提及的。

在叶浓之乱中,高僧道隆以佛门弟子拳拳之心,不惜摧残身体,燃香臂上(将香置于臂上燃烧,以供养佛、菩萨,表示赤诚之意),命人具牛酒随行,奋身进入贼营,使叶浓深受感动,“一乡赖以全活”,“至今人祠祀焉”。(嘉靖版《宁德县志》卷四《仙佛》)

张员、叶浓之乱虽仅仅存在了一年多时间,对福州、建州地区经济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也给南宋朝廷带来了极大震动。战乱平息后,心有余悸的南宋政府吸取教训,下令颁布了一系列措施,借以巩固皇权。建炎二年(1128)下半年,高宗下诏修复各州县遭叶浓叛军焚毁的城池:“诸路城壁,令守令劝诱官民户助修,不足,申省给降钱物。”随后罢免建州北苑贡茶。建炎三年(1129),又诏减福建岁上贡钱三之一。

难能可贵的是,至今在城区西山灵溪寺留仙洞旁还保存着一方南宋宝佑二年(1254)的摩崖石刻。石刻内容为五言古风,出自南宋县令赵与槟之手。全诗内容如下:

六丁开两壁,不知始何年。

中间一崆峒,可为几客延。

我来拂石坐,倾耳听潺湲。

古榕蔽天罅,一瀑穿峡悬。

四时宿雨露,亭午饮虹烟。

神公忽震怒,想将潜蛟鞭。

至今空山惊,莽草连飞泉。

宜调桐琴操,更闻铁笛传。

山僧避侬贼,饮溜枕苔眠。

兴怀内讧日,鼎鼎百余年。

赵与槟为大宋宗室,宋太祖赵匡胤十世孙。他与古田同宗赵汝腾私交甚厚,汝腾曾以《弘毅章》古风赠之。这首诗的创作年代在南宋末年,距离叶浓之乱已有一百二十多年时间,从诗中末尾四句可以得知,西山白鹤岩由于“悬崖峭壁,架阁如削,崆峒幽深”(乾隆版《宁德县志》卷之一《舆地志》),成为了当时县城居民的避难之所。明代教谕陈震游白鹤岩有“凿开定假山灵手,避地曾容城郭人”诗句,也可作为佐证。一百多年前那场惊心动魄的战事,在灵溪寺僧人之间口口相传,使赵与槟听闻之后感触良多,挥笔题诗,命工匠镌刻于岩壁之上,为后人留下了一段难得的实物资料。明清州(府)县也收录了这一诗作,部分文字稍有差异。

叶浓出身平民,贩过私盐,蹲过大牢,显然是狎邪小人、市井无赖一类人物。后为谋求发迹才投身军伍,编入建州驻防军。两宋时期士兵地位极其低贱,朱维干先生在《福建史稿》有一大段文字介绍:“(宋代)士兵在入伍之后,要在脸上涅字(黥面)以防止脱逃,......兵员脸上涅了字,和判徒刑的罪犯并无区别,这是对于全国军人的侮辱。”还说道:“宋代的士兵,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在营盘里又受了将弁的凌虐。......各地禁军,受了将弁的剥削,大部分是贫穷的,妻子饥寒交逼。”在这种背景之下,叶浓等人生活处境也就可想而知了。再说当时南宋王朝立国之初,形势混乱,财政艰难,金兵攻于外,盗贼乱于内,可谓永日不得安宁。当建州驻防军远征滑州,历经九死一生,却得不到应有的“卸甲钱”。打了败仗,心里本已不平衡,再加家人忍饥受饿,雪上加霜,随即群情激奋,一场起义由此爆发。其导火线与明代李自成起义如出一辙,皆是朝廷逼迫,不得已而为之。叶浓攻打闽东北各州县,诛杀官吏,其目的不外乎为了掳掠财物,但不祸及无辜。从史籍中有关记载来看,叶浓所作所为皆有适度,可见其良知未泯。在兵临福州时,提刑李芘登城晓以利害,叶浓能够听从劝解,引兵退却。攻打宁德时,烧毁城内所有官府机构,独独留下尊儒育才的文庙;钦丘氏之懿行而保留城西民房;道隆舍身取义,潘中凛然赴死,都让叶浓做出极大的退步。对于南宋初期频繁爆发的军队内变以及农民起义,其根本原因皆因土地兼并、赋税沉重所引发,时人早有公论。建炎三年(1129),高宗出手诏,寻求大臣弭盗保民、丰财裕国、强兵御戎之策。直学士院兼侍讲胡交修上疏陈述己见,其中讲到:“天下有道,盗其先变乎?昔人常谓甑中有麦饭数升,床上有一故絮被,虽仪秦驱之于前,韩彭驱之于后,不能使之为盗。惟其冻饿无聊,日与死迫,然后忍以其父母妻子所仰之身,而弃之于盗贼。陛下哀悯无辜,下宽大之诏,而开其自新之路,禁苛慝之暴,而丰其衣食之源,则悔悟者更相告语,欢呼而归。”他认为对国内动乱不能一味实行镇压,这样做只会劳民伤财,适得其反,只有大推善政,减轻赋税徭役,与民休息,“盗贼”自然不战而平,国家才可以得到长治久安。(南宋孙觌《鸿庆居士集·卷四十二·胡公(交修)行状》这道奏疏体现出了胡交修的远见卓识,《宋史》本传中称此疏“世以为名言”。)  □ 陈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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