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落实水源地安全防范各项措施。根据蕉城生态环境局、蕉城区水利局联合印发的《蕉城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今年5月以来,洋中、七都等11个相关乡镇加强组织领导,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完成24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报告,并于10月14日至15日通过部门及专家集中审查。11月2日,蕉城区政府经研究审议后,正式批复洋中镇等11个乡镇24个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阶段性任务目标。
下一步,各属地乡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水源地日常巡查监管、风险防控、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等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整治攻坚,实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