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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联合调整我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2021-12-08 14:56:14 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日前,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联合调整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核定为6.6元/平方米·月。该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下浮。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现已签订合同的承租户继续按合同签订的标准执行至合同期满后再按上述标准执行。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相关租金标准,实行阳光收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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