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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倡议书

2021-12-22 21:04:00 大梦蕉城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烟花爆竹

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倡议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宁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特向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移风易俗,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在举办婚丧喜庆、传统节庆等活动时,倡导使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植物等更安全、更新颖、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弘扬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努力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遵规守法,带头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导、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宣传告知和监督管理。对于发现并核实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通报纪检监察、政法、文明等部门,追究单位管理责任。

 

三、主动引导,带头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主动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遵守规定,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做好在民间风俗、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前提醒、劝导和监督工作,及时劝阻、制止违法燃放行为。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关键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规定、倡导新风,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年度复评工作,为宁德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宁德市蕉城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蕉城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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