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2021年8月10日,蕉城区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住房公积金配套相关问题及干部职工体检费用拨付相关问题,会议原则同意:
1.关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事项。一是公积金缴存基数,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公积金中心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参照市直机关单位的计算口径确定缴存基数;二是有关区财政应负担的配套部分,拟按当前财政负担的各类奖励性工资金额的12%予以配套,所需资金纳入2021年预算中期调整后予以拨付各部门。已从2021年1月开始补发住房公积金,该事项已办结。
2.关于干部职工体检费用事项。蕉城区在年初预算已安排700万元,目前已拨付350万元。由宁德人民医院设置专用健康体检卡,干部职工体检费用统一纳入个人健康体检卡,新增体检资金累积滚存功能,对当年未用完资金可以保留至下一年度使用,该项费用只能用于健康体检,不能用于医保其他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