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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记道德模范杨春——刑警的使命是破案,初心是为民

2022-01-28 10:32:00 宁德蕉城在线

杨春,男,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原副局长、一级警长。

从警28年,杨春一直奋战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第一线。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杨春在被查出身患冠心病、已有心肌梗死先兆的情况下,因为工作三次推迟手术治疗。2019年1月23日,由于多日超负荷工作,杨春在单位值班时突发心梗,永远离开了他热爱的公安事业,倒在了扫黑除恶征程中,年仅49岁。

2007年,杨春担任蕉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后,先后参与、组织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1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0余名,带队侦办的“2010·7·30”命案被评为全省十佳命案卷宗,侦办的“2016·8·8”蛇毒杀人案促成国内首例蛇毒检验方法应用于庭审判决,填补了相关领域物证鉴定技术的空白,为福建全省乃至全国类似案例提供了方法借鉴和标准参考。


杨春生前正在侦办相关案件

刑侦工作的苦累险,常人无法体会。杨春总是鼓励战友:“你们放开手脚办案,再难,有我高个子顶着。“

杨春带领同事们还打了一场又一场漂亮的扫毒大战。2012年6月2日,他率队在福州、宁德两地收网,破获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贩毒品案。2013年6月,他带领重案中队侦查员埋伏在首要毒贩家长达15个小时,一举破获公安部督办的“2013·4·19”特大贩毒案......

在他的示范带领下,蕉城分局刑侦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10次,刑侦业务综合考评连续12年位居宁德市第一。在杨春经办的数千起案件中,纪检监督部门从未接到有关于他的举报和投诉,分管部门的民警也从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党和人民没有忘记杨春。杨春先后被授予时代楷模、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第六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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