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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期间蕉城交警护卫群众安全出行

2022-02-16 17:25:00 宁德蕉城在线

车遇故障,交警救助保安全

2月15日上午,蕉南中队辅警王涛、郑有铣、郑健在闽东西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灰色小轿车停在左转机动车道上迟迟不动,车后催促的喇叭声不断。见状,辅警王涛、郑健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得知该车由闽东中路新亚广场正常行驶至闽东西路口左转车道时突然熄火不动了,无法再次启动。当时正值早高峰时段,过往车流量较大,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及时排堵保畅,辅警王涛立即指示车主掌控好方向盘,自己则与郑健、郑有铣合力,将抛锚小车推离左转车道直至停靠到安全的辅道,并帮助联系了附近的修车厂。看到交警热心帮忙,车主激动地说道:“幸亏有你们的帮忙,不然真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夜查酒驾,蕉城交警不停歇

春节期前,为确保春运返程高峰群众出行安全,直属一大队在宁德大桥头路段,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民警根据辖区夜间交通违法、特别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2月15日晚间20时至凌晨1时期间在宁德大桥头路段,部署警力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

15日20时36分,驾驶人吴某某驾驶闽J2971F的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车,将面临罚款13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20时58分,驾驶人叶某某驾驶闽JCX639的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3时51分,驾驶人李某某驾驶豫R3PR36的小型汽车在检查点被执勤民警拦截后,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降级,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6日00时52分,驾驶人陈某某驾驶闽J6685K二轮摩托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19时41分,民警再次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小车的违法行为。

此次元宵节夜查行动,共查处了4起酒驾,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安全稳定。

元宵灯会,蕉城交警护民俗

2月15日元宵节当天,霍童镇兴贤村举行“元宵节”民俗灯会活动,为有效应对节日期间的交管工作,直属一大队霍童中队组织警力深入兴贤村,全力开展“元宵节”民俗灯会路面秩序疏导交通安保工作,切实为节日期间民俗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辖区群众平安顺畅出行打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期间,人流量、车流量陡增。霍童中队分别采取“未堵先疏、远端分流、近端控制、现场疏导”的工作措施,在灯会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增派警力,指挥疏导交通,管控分流车辆,同时加大交通要道的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及时劝阻疏散集聚在交通要道上的围观群众,坚决防止出现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和拥挤踩踏事件。

此次“元宵节”民俗灯会安保活动,中队共出动警力4人,警车1辆。灯会现场未发生长时间道路交通拥堵,未发生警民冲突事件。中队民辅警以文明执勤、履职尽责的态度,圆满完成了此次交通安保任务。

蕉城交警在此提醒您:遇到交通事故,找交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春节假期,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祝大家新春快乐,假期美满!  余汕康 陈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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