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7 福安
2022年3月17日,福安警方接到报案称:“市民陈某某收到涉疫快递后隐瞒收货信息,违反疫情管理相关规定。”
经核查:3月12日,在防疫工作者开展流调工作,向陈某某调查情况时,已收到涉疫快递的陈某某因害怕接受隔离管控措施,表示其没有收到此商品。而通过多部门核实与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当日陈某某确已签收该快递,将快递外包装拆开后丢弃,经调取证据与相关部门的多番工作,陈某某最终承认该行为,目前陈某某及其共同居住者已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在收到涉疫快递的情况下刻意隐瞒收件信息的行为,已违反疫情管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福安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2022.3.19 古田
2022.3.20 柘荣
2022年3月20日,柘荣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到城郊乡人民政府移送的线索,城郊乡居家健康观察对象吴某夫妻俩在管控期间出现异动信号。经查,吴某夫妻俩于3月13日从泉州返柘,经研判实施居家隔离,其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在居家健康检测的第七日,夫妻俩心存侥幸、麻痹大意,于3月20日上午,在未报备的情况下,私自上山采茶,网格员发现后及时上报网格长,村委及时打电话让他们回家继续隔离。吴某夫妻俩的行为违反柘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
来源:宁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