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10月10日开始,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含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蕉城大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含区旅游和广电事业发展中心),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霍童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巡察办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