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贯彻落实蕉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宁区委办发〔2014〕44号)精神,为进一步鼓励蕉城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书面材料审核。由蕉城区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对创业项目的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经书面评审、现场评审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本次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2022年度
自主创业扶持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
01
补助对象
(一)各类高校毕业的年度内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后十年内(2012-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含各类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助政策。
02
补助类别
(一)场租补助
03
申报材料
(一)《蕉城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04
申报程序
(一)书面材料申报:申报蕉城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书面材料审核。
05
申报时间
附件:蕉城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