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城市社区工作者范围,(1)经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等合法程序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2)城市社区党建专职工作者、(3)社区一般工作人员等三类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同时明晰社区工作者7项岗位基本职责,推动社区治理服务精细化。
原则上社区常住人口1000户以下的社区安排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5-7人;1000户至3000户的7-9人;户数超过3000户的9-11人;城市社区党建专职工作者城区乡镇(街道)配备2名,城市社区配备1名;社区一般工作人员由街道(城区乡镇)自行配备。
设立“3岗12级”薪酬体系,社区主干、副职、两委成员月工资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成长体系更加顺畅。其中,年度考核优秀、合格的可分别发放不超过5倍、3倍月工资的绩效奖金,让社区干部看到了职业前景。
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管理机制,规范社区工作者服务行为,设立“五个及时”工作要求,建立科学退出机制,提出5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