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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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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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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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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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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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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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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跨省游客凭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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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