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9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
(一)自12月7日23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自12月8日8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自12月8日10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四)自12月8日12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