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蕉城区作为宁德市政府所在地,是宁德市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蕉城区基层干部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担当,在经济建设日益发展、工作量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逐步加深的情况下,干部对健康问题日益关注、需求强烈。然而蕉城尚未出台与之相匹配的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可能影响全区基层干部队伍幸福感、获得感。
【建议】
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提案《关于出台我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建议》
建议参照市政府和其他兄弟县(市)文件,尽快出台蕉城区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在享受对象、筹集标准和经费来源、医疗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的干事创业的后勤保障,切实关心干部的身心健康。
【回应】
为保证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蕉城医保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市医保中心蕉城管理部等部门,参照宁德市、周边兄弟县市以及福建省其他地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办法,结合蕉城医疗保险实际,制定出台了《蕉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从医疗补助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医疗补助资金发放与监管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切实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特别是解决了重大疾病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