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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票!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

2023-11-24 15:52:41 宁德网
11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市正式迎来第14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为我市加强木拱廊桥的保护与管理,促进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图为鸾峰桥。宁德市委宣传部 供图

我市现存木拱廊桥52座,被誉为“中国木拱廊桥文化之乡”,以宁德为主申报的“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人类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加快立法步伐,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条例》从立法预备项目调整为审议项目,并报请市委研究同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由市政府作为《条例(草案)》提起主体,市文旅局负责起草。4月28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随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

6月21日、8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草案)进行两次审议。10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随后按照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

《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全过程,通过在网络发布草案文本、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等多种形式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80余条。经反复研究、讨论,前后修改28稿,采纳吸收各方面的修改意见达90余条,真正体现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最大限度凝聚了共识和智慧。

《条例》坚持“小切口”立法,全文不设章节共二十七条。《条例》既护“桥”也守“艺”,在木拱廊桥的整体保护、名录管理、安防要求、巡查检修、非遗传承、合理利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宁德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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