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宁德 >

好消息!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提高啦!

2023-12-28 17:05:00 宁德网
好消息!

明年起,我市参保职工

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了

 

日前,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政策的通知》(宁医保规〔2023〕1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即大病保险)待遇大幅提高,最高上调幅度达10百分点。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报销,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后,由大病保险予以进一步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0万元,即职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政策调整前,超过起付线部分按在职人员宁德市内90%、宁德市外85%,退休人员统一90%的比例给予报销,且不设封顶线。

调整后,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不分在职退休、统筹区内外,统一提高为95%”,现有起付线及不设封顶线不变。

 

 

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政策调整后,宁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分别提高5-10个百分点,惠及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尤其是提高在职参保人员宁德市外就医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显著减轻职工参保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具体看看可以减轻多少负担

 

 

例一

  我市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员大林因病在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后,有5万元进入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用报销,政策调整前,这5万元按在职参保人员统筹区外就医85%的报销比例支付,可报销4.25万元。政策调整后,这5万元按统一的95%报销比例支付,实际可报销4.75万元,大林的医疗费用比政策调整前多报销了5000元,即5万×95%-5万×85%=5000元。

 

例二

  我市职工医保退休参保人员老吴因病就医,产生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后,还有3万元进入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用报销,政策调整前,这3万元按退休参保人员90%的报销比例支付,可报销2.7万元。政策调整后,这3万元统一按95%的报销比例支付,实际可报销2.85万元,这样,老吴的医疗费用就能比政策调整前多报销1500元了,即3万×95%-3万×90%=1500元。

 

 

来源:宁德医疗保障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