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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丧事活动提倡文明治丧的通告

2025-01-14 15:38:00 宁德蕉城在线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风气,全面提升蕉城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丧事活动应当守法、文明、节俭、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除逝者生前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外,其他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居)一律不得以单位名义赠送花圈;花圈应有序摆放,不影响邻里通行。

三、严禁在公共场所占道搭设灵棚;对在居民区办理丧事确需临时占用道路的,须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且不得影响交通通行;丧事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恢复原貌。

四、在宗教活动场所举行的活动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信徒在家中举行的渡亡等宗教仪式应简办,不得扰民;治丧乐队限2支以内,每支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乐队奏乐时间限定在8时至20时之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扩音设备、燃放鞭炮和其他扰民行为;禁止在城区主干道公共通道搭台搞仪式,不得妨碍邻里生活、妨害公共秩序。

五、严禁在城区及集镇所在地抬棺游行送葬、举幡招摇,倡导亲友自行前往殡仪馆吊唁,避免因出殡队伍过于庞大而阻塞交通,造成不良影响。出殡送葬车辆应当控制在8辆以内(含殡仪车辆、乐队车辆、运送花圈车辆及三轮车在内),不得租用非法营运车、非法改装的花车、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严禁在城区及集镇所在地燃放鞭炮、抛洒纸钱、播放高音喇叭(除遗体启运离开灵堂时及火化后骨灰运回家中,允许燃放少量鞭炮外);送葬车辆途中不得绕道环行,不得超慢速行驶,不得阻塞交通。

六、严禁非法建造和翻新坟墓,倡导文明、节俭的办丧新风,提倡花葬、树葬等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置方式。

七、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推动文明治丧方面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操办丧事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查处。

八、对操办婚丧喜庆公司、中介组织或人员,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共同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九、请广大市民自觉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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