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及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蕉城区202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原则,组织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二、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接收学校
(1)蕉南街道、蕉北街道、城南镇、金涵乡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招收。
(2)漳湾镇兰田村户籍和金城华府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招收。漳湾镇增坂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由蕉城八小招收。
(3)其他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乡镇学校负责招收(含中心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小校、教学点)。
(4)户籍落户在连城新区新建小区(蕉南)的适龄儿童,小学划片蕉城实小东校区,在蕉城实小东校区未建成投用前,继续实行蕉城实小东校区和蕉城中学东校区两校共用。户籍在武夷天悦儒郡、天行缦云、博森·海尚、龙湖观都郡(龙湖观山海)、保利阅云台的适龄儿童,在三都澳新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由蕉城实小东校区(即蕉城中学东校区)或蕉城实小老校区接收。
其中,户籍在中融·檀府、中融·江山府、大东海·珺悦府、大唐世家的适龄儿童,如有意愿申请学位互换的,按照“宁教招〔2024〕3号”文件精神,以“学位对等互换”方式自愿申请,超出对换人数的进行随机摇号录取。互换确认后,原片区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2.申请办法
(1)线上报名: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以直接登录“闽政通”APP(在“闽政通”APP首页下滑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线上提交申请。网络申请登记时间:2025年7月5日—10日。
(2)线下报名:无法线上报名的以及申请学位互换的,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宁德师院附小署前校区、蕉城区实验小学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1),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到片区学校线下登记。
学校审核汇总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25年7月18日上报区教育局复核。
3.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蕉城区实验小学或宁德师院附小(署前校区)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有以下情形的,通过摇号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南和蕉北的公办学校就读:1.无房产证及房产非居住套房的(如柴火间、杂物间、车库、店面等);2.适龄儿童与房产证业主非直系亲属;3.房产证业主与户口簿户主不一致;4.房产证业主是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但祖辈和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房产证所在地址;5.房产证办理时间与祖辈和父母(一方)户口迁入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以后;6.2024年6月30日后购买实小片区房产,且该房产学位已被占用的。以上情形的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分别到实验小学、宁师附小登记,通过摇号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南和蕉北的公办学校就读。(摇号具体事宜由两校另文通知)
户籍空挂在蕉南派出所、蕉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和相关辖区社区委员会地址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0—11日登记,登记地点设城南中心小学,由蕉城区招委会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符合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人员子女
1.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胞子女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修订稿)〉的通知》(宁教规〔2023〕5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文件,属于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其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或《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1)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于2025年7月10—11日登记,登记地点设城南中心小学,审核后由区招委会安排就读学校。
2.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的人员子女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为了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入学问题规定(即市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市长、区长办公会议纪要及招委会研究决定)的人员子女,家长持户口簿、居住证或《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1)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洪口、官昌水库建设移民还需持移民证明,于2025年7月10—11日登记,登记地点设城南中心小学,审核后由区招委会安排就读学校。
3.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居民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蕉城区内非兴办企业的港、澳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儿童入学办法:①其法定监护人为港、澳及华侨、外国国籍的,持有蕉城辖区房产和蕉城辖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的,按照户籍生入学办法执行(无蕉城辖区房产的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执行)。②其法定监护人为蕉城区户籍的,按监护人户籍地安排就近入学。③其法定监护人均非港、澳及华侨、外国国籍和蕉城辖区户籍的,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执行家长持适龄儿童的护照(身份证)、居住证、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公证材料)、《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2)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于2025年7月10—11日登记,登记地点设城南中心小学,由区招委会安排就读学校。
4.中小学教师的农村户籍子女
区属公办学校(园)教师子女户籍在农村要求就读城区小学的,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校教师证明、《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1)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于2025年7月10—11日登记,登记地点设城南中心小学,由区招委会组织摇号安排就读学校,摇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家庭“多孩”子女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家庭“多孩”需同校就读的,安排新入学孩子跟随大孩在同一学校就读,以解决家长接送实际困难。家长须持申请报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彩印复印件或《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1),于2025年7月10—11日到相应片区学校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区教育局将根据就读学校学位和申请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若学位无法全部满足需求的将采取随机摇号录取(摇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申报学校
居住蕉南辖区的可选择蕉城一小、蕉城三小、蕉城六小、蕉城八小、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居住蕉北辖区的可选择蕉城二小、蕉城四小、蕉城五小、蕉城八小、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居住城南镇辖区的可选择城南中心小学、蕉城二小、蕉城五小、蕉城七小、蕉城八小、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居住金涵乡辖区的可选择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蕉城八小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居住兰田村、金城华府小区的可选择蕉城区第一实验学校、蕉城八小其中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每人限报一所接收学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申请办法
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需持: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蕉城区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办理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彩印复印件(父母双方均能提供居住证,其子女不用提供居住证),于2025年7月14—16日,到申报学校领取并填写《2025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提交学校审核登记。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居住证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15日。
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除金涵乡、兰田村外),家长需持: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蕉城区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登记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于2025年7月14—16日到申报学校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学校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5年7月18日上报区教育局复核,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抽签资格。
3.招收办法
城区学校招收片内学生后余额先安排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多孩同校就读需求的子女,还有余额再接纳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没有余额学位的学校不再登记接纳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优先接收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余额的,由该学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摇号地点分别设在各报名学校。未摇中的随迁子女愿意调剂的,由区招委会调剂到还有学位的金涵、漳湾、南埕等地学校就读,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原则上回原籍学校就读。
4.摇号时间
2025年7月28—29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为准)
四、注册时间
2025年8月31日新生到招收学校报名注册。
五、其他事项
1.民办学校和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招生办法另文公告。
2.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赞助生、借读生,不得以“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
3.各校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新生入学实行均衡编班,具体工作要求按蕉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宁区教〔2017〕125号)执行。
5.小学适龄残障儿童安排户籍所在辖区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过迁入时间的适龄儿童由区招委会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7.小学招生咨询电话(附件3)。
附件:
1.2025年蕉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2.2025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3.2025年蕉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宁德市蕉城区招生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