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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才工作立法 ——访省政协委员李妍菲

2019-01-19 16:22:00 东南网

东南网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得人才者得天下。人才优先发展,需要地方性法规‘撑腰’。”省政协委员、麦斯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妍菲认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人才是关键。建议制定相关法规,规范人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李妍菲委员建议,人才立法要遵循问题导向,着重解决人才事业发展的一些难题,建立标准、形成规范、明确导向。同时,要保障人才工作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秉持公平原则,特别是在涉及人才培养、考核奖惩、服务、激励等方面,如果存在体制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区别对待的情况,不利于市场化人才配置和发展。“合适就是人才。”她认为,要改变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的人才评价倾向。

李妍菲建议,梳理现有的人才政策,集成各方面资源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来推动人才立法,结合目前人才发展的需求,以法治保障全社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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