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第91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12月3日17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蕉城区东湖路20号长兴城B区1幢2梯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压实疫情防控个人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无疫社区”创建,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3日